不少受訪專家建議,應從提升排放標準、完善監測懲處、健全治汙設施和配套管網以及探索市場化的融資和汙水處理收費模式等方麵入手,完善汙水處理。
一,逐步提高排放標準,推進技術升級改造。文劍平、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王凱軍等人認為,基於城市水資源保護的緊迫任務,應逐步提高國家汙水處理排放標準,逐步將汙水處理排放標準與地表水水質等級接軌,研發新型汙水提升設備、汙水提升器。
二,完善檢測監督和懲處機製。2015年環保部通報,北京市通州區漷縣汙水處理廠監測數據造假,超標排放汙染物。企業在線監測設備未從出水口取樣,而取自於外置的兩個盛水塑料桶,在線監測數據、上傳數據與手工取樣監測數據存在明顯差異。傅濤等業內人士建議,應建立汙水處理廠進入超標異常情況的水務、環保、城管等部門聯合檢測監督機製,一旦進水異常即可迅速找出汙染源頭並從嚴懲處,要積極搜集證據,對違法行為移交司法處理,還建議將水務運營企業列入“黑名單”,不準其繼續從事汙水處理行業。
三,建立健全治汙設施和配套管網,保證汙水處理廠建得起、轉得開。治汙最後一道關口的汙水處理廠,屢屢成為偷排、直排的汙染源。其主要原因是,配套管網嚴重滯後,汙水得不到有效收集、處理。因此政府應做好治汙配套管網的規劃建設。
最後,探索市場化的融資和汙水處理收費模式。完善市場化投融資模式和汙水處理收費標準的價格形成機製,為城市水務工程建設擴能提供資金保障。同時在汙水處理廠用電收費、補貼標準等方麵出台激勵政策,激活汙水處理廠技術改造升級的積極性。